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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品瞒报屡禁不止!丢失难以估计网友:应罚到败尽家业

发布日期: 2024-01-25 03:36:43 作者: 行业新闻

  搜航网最新得悉,近来,为坚决防备遏止重特大事端,冲击船只载运集装箱风险货品谎称、瞒报行为,烟台芝罘海事处成功查办一同集装箱瞒报谎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两个装有风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的集装箱,被涉案企业瞒报成一般货品“塑料颗粒”,正准备装船出运到深圳!

  据悉,7月11日,烟台芝罘海事处执法人员在烟台港集装箱码头公司箱站对内贸一般箱进行随机开箱查看时,发现一集装箱舱单显现货品品名为塑料颗粒,按一般货品由烟台运往深圳。

  但开箱查验发现,箱内实践货品是袋装片状氢氧化钠(俗称烧碱),具有强腐蚀性,归于8类风险品! 在《世界海运风险货品规矩》中编号为UN1823。

  随即,执法人员依法对这两个涉嫌瞒报运送集装箱予以暂扣,并对货品托运人涉嫌将风险化学品“氢氧化钠”瞒报成一般货品“塑料颗粒”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从华南到华北,各大口岸和海关对风险品瞒报的冲击力度不可谓不强,从马士基,到中远海运,再到海洋万联(ONE),对瞒报的罚金从10000美金升至30000美金(约合20万人民币),处分金额也不可谓不高!

  警钟长鸣,下面两起风险品瞒报的法院判罚,以及两段风险品爆破起火的视频,期望能让还略微有些良知的企业改邪归正!

  上一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对一同瞒报烟花爆竹为一般货品出口的四名被告人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作出一审判决。

  天津某货代企业实践操控人刘某海,为获取非法利润并到达货品出口的意图,不吝逼上梁山,将国家制止出口的“原木木炭”伪报成国家答应出口的“机制炭”品名向海关申报出口,躲避海关监管。

  经法院一审、二审,以私运国家制止进出口的货品罪,终审判决嫌疑犯刘某海有期徒刑7年,并处分金20万元,违法单位天津某货代企业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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